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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明在全省“平安工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加强管理 明确责任 

  扎实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来源:吉林交通报  2010年07月13日  

   6月30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平安工地”建设电视电话会。会议落实了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建设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张沛霖、协调处处长姚滨出席会议。厅直相

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厅安全监督处处长李彦文主持。   李晓明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平

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交通运输行业

“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参建各方行为,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的有效载体;是提高监管水平,

实现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李晓明要求,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深入开展。要加强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厅直相关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

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要将各从业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要进一步明确工程现场安全责任分工;要强化监督提高监管水平。厅质监站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

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项目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对在建设活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

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和降低信用等级,发生责

任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突出重点,抓好示范工程。厅质监站负责“平安工地”达标示范工地

的检查、评比工作,省厅对评为省级示范工程、示范工地的参见单位,将予以表彰宣传,并适时召开

现场会,进行观摩交流,推广经验。   李晓明最后强调,要扩大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

新闻媒体,交通宣传中心要对活动的各阶段进行跟踪报道,交通运输厅网站要开设“平安工地”建设

活动专栏;要及时总结,按时上报。按要求向省厅推荐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等有关工作,省厅活动

领导小组要加大日常工作力度,对于不按时上报材料、不落实工作要求、工作停留于形式、活动不求

实效的,进行全省通报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活动成果。   厅质监站站长陶志政宣读了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有关规定。规定中指出,对未按要求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或未按

《方案》要求期限上报有关资料以及在活动中搞形式、走过场、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将由业主和当地

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到省厅说明情况,并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时一票否决,视为不合格;

对项目涉及到的监理、施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要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说明情况,

同时计入信誉评价体系。(记者 王笑凌)

    3月19日 我院第五届职工摄影作品展。